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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信厅关于做好“清明节”和“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 河北省工信厅
作者:南皮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日期: 2015-04-02
【字号

 

冀工信明传〔2015〕38号
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省国防科技工业局、省无线电管理局,厅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防范各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切实做好“清明节”和“五一”节假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学习领会国家、省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指示精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真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提高对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坚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加强协调,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要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排查安全隐患。“清明节”和“五一”期间扫墓、祭祀和踏青出游等活动较多,也是生产经营活动旺季,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时段,各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重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从本地实际出发,积极配合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部门,突出抓好工业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国防科工局要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和重点监控部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和隐患整改力度。省无线电管理局重点加强对各市无线电管理局、无线电监测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无线电监测机房、地下室、监测设备和装备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厅属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加强所属机房、设备和后勤保障设施的安全管理,确保有问题能发现、早发现、严整改、快消除,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宣传教育,努力营造安全氛围。“清明节”和“五一”期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珍爱生命”的安全氛围。特别要针对节日期间易发生火灾、踩踏、中毒、交通等事故的情况,宣传普及有关安全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灾避灾意识和能力。
    四、切实加强值班职守工作。“清明节”和“五一”期间,各单位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情况,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紧急情况,要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险和处置,做好应急救援,做到反应及时、迅速,处置得力、高效,并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5年3月30日
    来源:安全生产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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