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此栏目下暂无子栏目

公 告更多>>

首页 > 公 告

南皮县行政审批局收费项目公示

来源: 南皮县政府网
作者:南皮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日期: 2023-03-05
【字号

 

收费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收费标准:1.防护等级6B级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设区市每平方米300元,县(市)每平方米200元。
2.防护等级6B级以外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设区市每平方米1500元,县(市)每平方米1000元。
收费主体:税务机关。
计费单位:平方米。
收费依据:中发〔2001〕9号, 计价格〔2000〕474号,财综〔2007〕53号,财税〔2014〕77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冀政办〔2009〕5号,国办发〔2013〕103号,国发〔2007〕24号,冀财非税〔2004〕2号,省政府令〔2011〕第22号,《河北省人民防空工程维护与使用管理条例》,冀财税〔2015〕34号,冀财非税函[2022]4号,冀发改公价[2022]1449号。
收费范围:县域规划区内。
收费对象:对按规定需要同步配套建设,但确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或者修建面积小于民用建筑首层面积的,经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单位。
征收方式:主管业务部门核定,税务部门征收。
减免规定:(1)新建幼儿园、学校教学楼、养老院及为残疾人修建的生活服务设施等民用建筑(含小区配建),减半收取。(2)临时民用建筑和不增加面积的危房翻新改造商品住宅项目,予以免收。(3)因遭受水灾、火灾或其他不可抗拒的灾害造成损坏后按原面积修复的民用建筑,予以免收。(4)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免征。(5)中小学校舍建设项目予以免收。(6)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7)对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8)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含小区配建)免征。(9)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
监督举报电话:0317-8850957。
南皮县行政审批局收费项目公示
收费项目:特种设备检测费。
收费标准:台/15元。
收费主体:南皮县行政审批局。
计费单位:台。
收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发改价格〔2015〕1299号,财综〔2011〕16号,财综〔2001〕10号,冀发改公价〔2021〕769号,冀发改公价〔2021〕1535号,冀发改公价[2022]758号。
收费范围:县域内。
收费对象: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征收方式:缴入国库。
减免规定:无。
监督举报电话:0317-850957。
 

南皮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主办 沧州惠邦机电产品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承办 南皮县五金机电产业技术研究院协办 南皮县五金机电产业集群模具中心协办

您是本站第126998位来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