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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使用管理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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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1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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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使用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人社部《2011—2015年全国职业培训教材建设规划》精神,现就加强教材使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是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的重要载体,加强教材使用管理,保证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步伐,推动我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教材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材使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制定教材使用管理细则和工作推进方案,并将其作为推动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科学发展的着力点,摆上工作日程,纳入考核内容,与其他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总结。有条件的市可以统筹管理本地区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教材征订、选用和盗版防范等工作,全面推动教材使用管理工作上水平。
各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对教材使用实行校长、主任负责制,建立教材征订、选用、监督、反馈工作制度,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完善措施,规范流程,确保规范使用国家级教材。教材征订工作要通过人社部指定的河北省代理发行站等正规渠道购买,严禁购买使用盗版、盗印教材、非法出版物和粗制滥造的教材及教辅资料,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二、加强课程教学管理,规范教材使用
(一)做好文化基础课教学,规范选用国家公共课教材。技工院校实施学制教育,文化基础课教学是提升学生文化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基础,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与应用、体育与健康等公共课要严格执行人社部有关公共课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规定,按照人社部《技工院校公共课设置方案》和《技工院校德育课设置标准》要求开展教学,统一使用人社部中国劳动社会保障版本的国家级教材,并保证各项教学内容完整,不得任意删减课程,严禁使用自编公共课教材。
(二)做好专业课教学,规范选用技工院校专业课教材。
人社部颁布的各专业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体现了国家对技能人才的培养要求,是技工院校实施教学任务的重要依据,按照部颁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制定学校实施性教学计划,使用相应的国家级教材组织教学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各技工院校专业课教学要根据技能人才培养层次、专业门类、教学模式,严格执行部颁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不得随意删减、调换课程。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学时安排如有调整,控制在30%幅度内。所用教材优先选用人社部《职业教育培训规划教材推荐用书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用书目录》)中的教材,要把使用国家级教材作为“第一选择”,不盲目使用与培养目标、教学层次不匹配的教材,对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的专业,除合办方特殊指定的教材外,要选用国家级教材开展教学。在教学改革中,学校开发教材、自编讲义要以补充为主,不能替代国家级教材,并且需报省厅有关部门审批方可使用。对已列入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的技工院校,试点专业要统一使用人社部组织开发的一体化教材(工作页)开展教学。
(三)做好各类职业培训,规范选用职业培训教材。为加强我省各类财政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对各种财政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使用,严格按人社部有关要求选用《推荐用书目录》中的国家级教材。对《推荐用书目录》中没有的教材,可根据培训对象、层次、课时等,选用适用的培训教材开展培训。严禁以自编讲义、复印资料代替国家级教材,真正做到参加培训的学员人手一册(套)教材。对非财政补贴类培训,也要优先从《推荐用书目录》中选用国家级教材。
三、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管理制度
近几年,人社部和省厅加大了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教材使用查处力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教学、教材使用情况大检查,并多次发文提出明确要求,大部分技工院校、培训机构重视和支持教材建设,促进了教育培训质量的提高。但是,仍有部分学校教材征订、使用、管理不规范,根据今年教材检查情况及人社部教材办提供材料,我省教材使用率距全国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存在主要问题是:公共课方面。一是课程开设不全,任意删减德育课和文化基础课;二是未使用人社部国家级教材开展教学工作;三是有些学校自行编写、出版、使用校本教材,甚至使用盗版、盗印教材。专业课方面。一是不按部颁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开设课程,随意删减或调换课程,致使教学内容不符合培养目标要求;二是教材选用缺乏规范性、科学性,未从人社部《推荐用书目录》中选用根据部颁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配套开发的国家级教材,而是选用多家出版单位编写的不同系列的教材,造成教材质量参差不齐,教学内容重复或脱节;有的盲目拔高教学层次,使用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教材,偏离了技工院校办学定位。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学校对规范教学和教材使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部颁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的执行不坚决,对教材选用缺乏系统管理;二是未通过人社部指定的河北省代理发行站等正规渠道采购教材, 造成盗版、盗印教材和粗制滥造的教材进入课堂。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损害了学生利益,必须尽快予以纠正。
针对教学检查出现的种种问题,省厅将加大对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教学、教材使用的监督检查,建立教材使用情况通报制度,发现问题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坚决遏制教材盗版现象。下一步将建立与教学质量评估、培训补贴资金拨付关联的工作机制,把教材使用情况与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教学质量评估、评优评先、资金拨付挂钩,进一步完善教材使用管理制度。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教材使用的日常监管,不定期到学校、培训机构教学现场进行教学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教材使用动态情况,采取实施性教学计划报备审核、教材实地核查、学生素质测评等方式进行全方位检查。对财政补贴类培训,要注重全过程检查,确保教材使用规范,把教材使用情况作为培训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本地区教材使用工作更加规范化。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2月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使用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人社部《2011—2015年全国职业培训教材建设规划》精神,现就加强教材使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是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的重要载体,加强教材使用管理,保证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步伐,推动我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教材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材使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制定教材使用管理细则和工作推进方案,并将其作为推动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科学发展的着力点,摆上工作日程,纳入考核内容,与其他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总结。有条件的市可以统筹管理本地区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教材征订、选用和盗版防范等工作,全面推动教材使用管理工作上水平。
各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对教材使用实行校长、主任负责制,建立教材征订、选用、监督、反馈工作制度,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完善措施,规范流程,确保规范使用国家级教材。教材征订工作要通过人社部指定的河北省代理发行站等正规渠道购买,严禁购买使用盗版、盗印教材、非法出版物和粗制滥造的教材及教辅资料,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二、加强课程教学管理,规范教材使用
(一)做好文化基础课教学,规范选用国家公共课教材。技工院校实施学制教育,文化基础课教学是提升学生文化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基础,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与应用、体育与健康等公共课要严格执行人社部有关公共课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规定,按照人社部《技工院校公共课设置方案》和《技工院校德育课设置标准》要求开展教学,统一使用人社部中国劳动社会保障版本的国家级教材,并保证各项教学内容完整,不得任意删减课程,严禁使用自编公共课教材。
(二)做好专业课教学,规范选用技工院校专业课教材。
人社部颁布的各专业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体现了国家对技能人才的培养要求,是技工院校实施教学任务的重要依据,按照部颁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制定学校实施性教学计划,使用相应的国家级教材组织教学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各技工院校专业课教学要根据技能人才培养层次、专业门类、教学模式,严格执行部颁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不得随意删减、调换课程。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学时安排如有调整,控制在30%幅度内。所用教材优先选用人社部《职业教育培训规划教材推荐用书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用书目录》)中的教材,要把使用国家级教材作为“第一选择”,不盲目使用与培养目标、教学层次不匹配的教材,对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的专业,除合办方特殊指定的教材外,要选用国家级教材开展教学。在教学改革中,学校开发教材、自编讲义要以补充为主,不能替代国家级教材,并且需报省厅有关部门审批方可使用。对已列入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的技工院校,试点专业要统一使用人社部组织开发的一体化教材(工作页)开展教学。
(三)做好各类职业培训,规范选用职业培训教材。为加强我省各类财政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对各种财政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使用,严格按人社部有关要求选用《推荐用书目录》中的国家级教材。对《推荐用书目录》中没有的教材,可根据培训对象、层次、课时等,选用适用的培训教材开展培训。严禁以自编讲义、复印资料代替国家级教材,真正做到参加培训的学员人手一册(套)教材。对非财政补贴类培训,也要优先从《推荐用书目录》中选用国家级教材。
三、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管理制度
近几年,人社部和省厅加大了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教材使用查处力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教学、教材使用情况大检查,并多次发文提出明确要求,大部分技工院校、培训机构重视和支持教材建设,促进了教育培训质量的提高。但是,仍有部分学校教材征订、使用、管理不规范,根据今年教材检查情况及人社部教材办提供材料,我省教材使用率距全国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存在主要问题是:公共课方面。一是课程开设不全,任意删减德育课和文化基础课;二是未使用人社部国家级教材开展教学工作;三是有些学校自行编写、出版、使用校本教材,甚至使用盗版、盗印教材。专业课方面。一是不按部颁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开设课程,随意删减或调换课程,致使教学内容不符合培养目标要求;二是教材选用缺乏规范性、科学性,未从人社部《推荐用书目录》中选用根据部颁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配套开发的国家级教材,而是选用多家出版单位编写的不同系列的教材,造成教材质量参差不齐,教学内容重复或脱节;有的盲目拔高教学层次,使用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教材,偏离了技工院校办学定位。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学校对规范教学和教材使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部颁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的执行不坚决,对教材选用缺乏系统管理;二是未通过人社部指定的河北省代理发行站等正规渠道采购教材, 造成盗版、盗印教材和粗制滥造的教材进入课堂。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损害了学生利益,必须尽快予以纠正。
针对教学检查出现的种种问题,省厅将加大对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教学、教材使用的监督检查,建立教材使用情况通报制度,发现问题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坚决遏制教材盗版现象。下一步将建立与教学质量评估、培训补贴资金拨付关联的工作机制,把教材使用情况与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教学质量评估、评优评先、资金拨付挂钩,进一步完善教材使用管理制度。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教材使用的日常监管,不定期到学校、培训机构教学现场进行教学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教材使用动态情况,采取实施性教学计划报备审核、教材实地核查、学生素质测评等方式进行全方位检查。对财政补贴类培训,要注重全过程检查,确保教材使用规范,把教材使用情况作为培训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本地区教材使用工作更加规范化。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2月

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使用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人社部《2011—2015年全国职业培训教材建设规划》精神,现就加强教材使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材是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的重要载体,加强教材使用管理,保证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步伐,推动我省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教材使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材使用管理相关工作制度,制定教材使用管理细则和工作推进方案,并将其作为推动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事业科学发展的着力点,摆上工作日程,纳入考核内容,与其他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检查、同总结。有条件的市可以统筹管理本地区技工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教材征订、选用和盗版防范等工作,全面推动教材使用管理工作上水平。
各技工院校、培训机构对教材使用实行校长、主任负责制,建立教材征订、选用、监督、反馈工作制度,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完善措施,规范流程,确保规范使用国家级教材。教材征订工作要通过人社部指定的河北省代理发行站等正规渠道购买,严禁购买使用盗版、盗印教材、非法出版物和粗制滥造的教材及教辅资料,确保教育培训质量。
二、加强课程教学管理,规范教材使用
(一)做好文化基础课教学,规范选用国家公共课教材。技工院校实施学制教育,文化基础课教学是提升学生文化素质的重要手段,是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基础,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德育、语文、数学、英语、计算机基础与应用、体育与健康等公共课要严格执行人社部有关公共课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规定,按照人社部《技工院校公共课设置方案》和《技工院校德育课设置标准》要求开展教学,统一使用人社部中国劳动社会保障版本的国家级教材,并保证各项教学内容完整,不得任意删减课程,严禁使用自编公共课教材。
(二)做好专业课教学,规范选用技工院校专业课教材。
人社部颁布的各专业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体现了国家对技能人才的培养要求,是技工院校实施教学任务的重要依据,按照部颁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制定学校实施性教学计划,使用相应的国家级教材组织教学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各技工院校专业课教学要根据技能人才培养层次、专业门类、教学模式,严格执行部颁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不得随意删减、调换课程。课程设置、教学内容、学时安排如有调整,控制在30%幅度内。所用教材优先选用人社部《职业教育培训规划教材推荐用书目录》(以下简称《推荐用书目录》)中的教材,要把使用国家级教材作为“第一选择”,不盲目使用与培养目标、教学层次不匹配的教材,对校企合作、校校合作的专业,除合办方特殊指定的教材外,要选用国家级教材开展教学。在教学改革中,学校开发教材、自编讲义要以补充为主,不能替代国家级教材,并且需报省厅有关部门审批方可使用。对已列入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的技工院校,试点专业要统一使用人社部组织开发的一体化教材(工作页)开展教学。
(三)做好各类职业培训,规范选用职业培训教材。为加强我省各类财政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对各种财政补贴类职业技能培训的教材使用,严格按人社部有关要求选用《推荐用书目录》中的国家级教材。对《推荐用书目录》中没有的教材,可根据培训对象、层次、课时等,选用适用的培训教材开展培训。严禁以自编讲义、复印资料代替国家级教材,真正做到参加培训的学员人手一册(套)教材。对非财政补贴类培训,也要优先从《推荐用书目录》中选用国家级教材。
三、加强监督检查,健全管理制度
近几年,人社部和省厅加大了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教材使用查处力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教学、教材使用情况大检查,并多次发文提出明确要求,大部分技工院校、培训机构重视和支持教材建设,促进了教育培训质量的提高。但是,仍有部分学校教材征订、使用、管理不规范,根据今年教材检查情况及人社部教材办提供材料,我省教材使用率距全国平均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存在主要问题是:公共课方面。一是课程开设不全,任意删减德育课和文化基础课;二是未使用人社部国家级教材开展教学工作;三是有些学校自行编写、出版、使用校本教材,甚至使用盗版、盗印教材。专业课方面。一是不按部颁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开设课程,随意删减或调换课程,致使教学内容不符合培养目标要求;二是教材选用缺乏规范性、科学性,未从人社部《推荐用书目录》中选用根据部颁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配套开发的国家级教材,而是选用多家出版单位编写的不同系列的教材,造成教材质量参差不齐,教学内容重复或脱节;有的盲目拔高教学层次,使用高职高专、大学本科教材,偏离了技工院校办学定位。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一是一些学校对规范教学和教材使用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对部颁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的执行不坚决,对教材选用缺乏系统管理;二是未通过人社部指定的河北省代理发行站等正规渠道采购教材,造成盗版、盗印教材和粗制滥造的教材进入课堂。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教学质量,损害了学生利益,必须尽快予以纠正。
针对教学检查出现的种种问题,省厅将加大对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教学、教材使用的监督检查,建立教材使用情况通报制度,发现问题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坚决遏制教材盗版现象。下一步将建立与教学质量评估、培训补贴资金拨付关联的工作机制,把教材使用情况与技工院校、培训机构教学质量评估、评优评先、资金拨付挂钩,进一步完善教材使用管理制度。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技工院校和培训机构教材使用的日常监管,不定期到学校、培训机构教学现场进行教学检查,及时了解、掌握教材使用动态情况,采取实施性教学计划报备审核、教材实地核查、学生素质测评等方式进行全方位检查。对财政补贴类培训,要注重全过程检查,确保教材使用规范,把教材使用情况作为培训质量考核的重要依据,促进本地区教材使用工作更加规范化。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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