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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2年第二批河北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项目的通知

来源: 河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作者:南皮县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日期: 2022-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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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为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提升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水平,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质量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0〕953号)、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河北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市监函〔2022〕89号)、《关于印发〈支持市场主体持续健康发展的措施〉的通知》(冀市监函〔2022〕98号)要求,现就申报2022年第二批河北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期间,河北省内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初次认证及通过首个认证周期内监督评审的企事业单位。
(二)按照“一事不再补”原则,同一贯标认证事项已在本辖区市、县相关部门申领过补助或列入申领计划的单位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河北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项目申报书》(附件1),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1.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运行记录;
2.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立证明;
3.申报周期内本单位新增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申请或授权证明;
4.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全国知识产权贯标认证学习平台学时证明。
(二)申报单位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申报单位为高校或科研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资格证书或社会团体组织法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认证费凭据扫描件,并加盖公章;通过监督评审的,需提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监督评审合格通知书及监督评审费凭据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均只提供PDF扫描件。
三、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自愿申报。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报送所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含辛集、定州市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下同)。
(二)市局初审。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将审查合格的申报材料汇总报送省局,同时填报《河北省申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项目汇总表》(附件2)。
(三)专家审核。省局委托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组织专家组对各申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按照《2022年河北省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补助项目绩效评价标准》(附件3)进行绩效评价和综合打分,择优确定贯标认证项目进行补助。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各市要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申报,指导申报单位规范填报《项目申报书》及其他申报材料。
(二)严格审核。各市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条件和材料要求,认真审核申报条件是否符合、申报材料是否齐全、填报信息是否准确等。加强申报单位资格审查、信用核查,尤其对申报单位非正常申请、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信用情况、认证收费合理性要严格把关,坚决防止申报单位与认证机构弄虚作假、违规套利,坚决杜绝重复补助、超额补助。
(三)按时报送。所有申报单位务于2022年10月19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市审核完毕后,务于2022年10月21日前将本辖区所有申报材料及汇总表PDF版发送至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陈治延
联系电话:0311-86047818
电子邮箱:hebei12330@126.com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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